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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金普新区城乡低保情况统计

信息时间::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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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547户、734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19户、3492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63%;农村低保对象2728户、3851
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5%。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06.6388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24.303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647.9元;农村保障金182.3353万元,月人均救助额473.48元。
截止2017年12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025.4824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765.62万元,农村保障金2259.8624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616.71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50.63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7人,退出低保对象51人,净退出44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11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5人,退出低保对象38人,净退出33人。
12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11月共减少77人,减幅1.04%。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286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7.15%;成年人187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4.02%,(其中,在职人员1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38%、灵活就业人员21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6.12%、登记失业人员61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7.62%、未登记失业人员103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29.89%);未成年人306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8.84%。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5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5.19%;成年人364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60%;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26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46%(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294人,占保障总人数7.63%,学前儿童3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83%)。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12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647.9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650.37元),减少2.47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73.48元,较11月人均救助水平(475.17元),减少1.69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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