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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召开第一次区级总河(库)长会议

信息时间::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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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金普新区第一次区级总河(库)长会议在金普新区管委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决策部署,通报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2018年我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要点,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金普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普新区副总河(库)长宋振民同志出席并发表讲话,金普新区河(库)长制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孙强同志通报了我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情况。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等十三个区级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各街道(园区)分管主任参加本次会议。

  宋振民同志指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意见》,在2017年的新年贺词中还特别指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我区应结合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充分肯定成绩,认清存在问题,各部门加强协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推行河(库)长制, 各相关单位、街道(园区)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巡河巡库长效机制,真正做到 “把河道当街道管,把库区当景区保护”。

  会议要求加强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全面实施河(库)长制工作的氛围。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把河(库)长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促进河(库)长制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任重道远,全区上下要积极努力、认真履行职责,为加快新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滨海新城提供坚实的河(库)生态基础保障。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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