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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市场局开展2018年寒假前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信息时间::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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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品安全因其特殊性,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寒假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供餐单位(含学校和托幼园所食堂、学生餐加工配送单位、校园内餐饮单位以及为学校食堂加工配送成品、半成品的中央厨房等,下同)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金普新区市场局将在辖区内开展寒假前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组织制度建设情况。(二)许可管理情况。(三)环境卫生状况。(四)健康管理情况。(五)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六)清洗消毒情况。(七)食品加工过程控制情况。(八)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九)其他情况。
学校供餐单位要开展自查,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我局将对学校供餐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学校供餐单位利用寒假停止供餐期间,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我局将对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我局将紧密结合学校供餐单位的特点,加强业务指导,严格监督执法,重点检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故)的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此项工作将形成长效机制,每年寒暑假前都要进行专项整治,实施常态管理,切实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加强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管理,全面提升校餐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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