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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去年修订完善42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信息时间::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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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是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2017年金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先后印发了《安全生产属地分级监管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新区安委会办公室还牵头组织修订完善了42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是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制定的制度。制度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凡列入一、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管理,并指出如何摘牌等相关内容。《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制度》是为了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制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是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制度……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和重要保障,成为新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工作准则,保障了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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