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564户、736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36户、3484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63%;农村低保对象2728户、3877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7%。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08.1942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26.5918万元,月人均救助额650.38元;农村保障金181.6024万元,月人均救助额468.41元。
截止2018年2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19.4258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454.2529万元,农村保障金365.1729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651.45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69.55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23人,退出低保对象28人,净减少5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1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14人,退出低保对象37人,净退出23人。
2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1月共减少28人,减幅0.38%。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28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6.74%;成年人189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4.39%,(其中,在职人员1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34%、灵活就业人员21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6.14%、登记失业人员61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7.71%、未登记失业人员1052,占保障总人数的30.19%);未成年人30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8.87%。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6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5.16%;成年人366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48%;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3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95%(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298人,占保障总人数7.69%,学前儿童3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90%)。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2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650.38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652.51元),减少2.13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68.41元,较1月人均救助水平(470.69元),减少2.28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