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普新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较好的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财政管理。抓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规范财政工作秩序的关键环节。2017年金普新区财政监督检查日常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开展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共检查新区农业系统4家预算单位,3家预算单位为集中核算管理,1家为独立核算,检查中未发现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情况;二是配合人社局和监察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检查;三是配合局农业处开展都市现代化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开展财政部门非税票据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要求,2017年新区财政金融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度财政安排的7个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三)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贯彻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财政金融局内部控制委员会研究决定,2017年9月至11月,在局属14个部门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此次检查,根据内部控制相关监管规定,印发了《财政金融局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通知》,由监督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局属各部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发现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从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内部控制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促进财政内部控制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
(四)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要求,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财政部文件和市局要求,依据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报表和报告,对负责编制政府和部门预算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五)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2017年完成采购项目425个,完成采购预算40,351.91万元,实际采购37,664.87 万元,节约2,687.04万元,节约率6.66 %。主要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采购活动各环节监管,加大代理机构考核力度;三是配合预算部门监督推进新区预算支出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六)发挥监督检查支持经济发展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的工作要求,一是印发《对全区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资金收缴、支出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加大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为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印发《关于整理上报政府拖欠企业款项情况的通知》,整理并上报至今仍拖欠企业的工程款、政府采购和保证金等款项的有关情况;三是为营造新区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印发关于落实《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财政金融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四是印发《大连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