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556户、735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26户、3471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63%;农村低保对象2730户、3880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7%。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08.3549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26.0009万元,月人均救助额650.74元;农村保障金182.3540万元,月人均救助额469.98元。
截止2018年1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227.7807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680.2538万元,农村保障金547.5269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651.21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69.70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22人,退出低保对象35人,净减少13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2月有所增加,当月新增低保对象27人,退出低保对象24人,净增加3人。
3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2月共减少10人,减幅0.14%。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26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6.56%;成年人189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4.51%,(其中,在职人员1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35%、灵活就业人员21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6.19%、登记失业人员61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7.72%、无就业条件人员105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0.25%);未成年人31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8.93%。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5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4.92%;成年人366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43%;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3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63%(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00人,占保障总人数7.73%,学前儿童3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90%)。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3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651.11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650.38元),增加0.73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69.98元,较2月人均救助水平(468.41元),增加1.57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