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服务办公室第二批“容缺受理”开始,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共有四项业务实行容缺受理,即非国有工业项目直接发包手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监督告知书。
企业在办理上述审批事项时所提交的材料,如果出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发包方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包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承包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施工合同》等非法定要件准备不齐或不规范的情况下,窗口人员会先行受理,待审批结果文件出来前,企业能够一次性补齐所缺的材料,即可直接领取审批结果。这样一来,避免了企业因报件材料准备不齐来回跑腿的问题,同时,窗口人员审批与企业准备材料同步进行,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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