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普新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的工作安排,新区财政金融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财政经费拨付及管理意见>的通知》(大金财预发〔2018〕557号)和《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过程中固定资产清查意见>的通知》(大金财国发〔2018〕548号)文件。7月27日,新区财政金融局召开会议,邀请全区整合后16个事业单位筹备组以及改革前各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上,财政金融局预算处和国资处就改革过程中账户设立、指标划转、账务移交、预决算管理、与园区街道体制结算以及资产清查、资产移交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明确工作程序和方法,简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难度,为整合后事业单位起草组建实施方案提供了依据。
事业单位改革是中央、省、市部署的重大任务,是解决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等历史问题等重大举措,新区财政金融局将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并且在工作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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