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大连金州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17年金普新区财政决算内容,扎实开展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
一、及时完成部门决算批复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文件,按照统一格式,于2018年9月7日对全区67个部门的2017年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另外,要求各部门自财政部门决算批复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批复的内容包括2017年收入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等。通过批复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起到积极作用,为决算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二、稳妥有序完成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展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我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和各部门决算数据在大连金普新区网站进行全面公开。
首先,对2017年度政府决算公开按照人大报告全口径公开,“三公”经费按照涉及本级单位决算汇总口径公开。政府决算还首次公开了相关收入、支出的预算数,完成预算情况及与上年决算对比情况,内容更加细化丰富,数据更加直观易懂。
其次,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认真制定完善公开工作方案,编制《公开格式模板》对公开流程、工作规范、公开表样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决算公开各项工作提供具体指导。截止目前,我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时限”的要求,全区67个部门于2018年9月21日集中在大连金普新区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上全面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决算,以便于社会公众了解部门各项信息。
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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