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财政管理
抓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规范财政工作秩序的关键环节。2018年金普新区财政监督检查日常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共检查新区10家预算单位,检查中未发现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情况;二是完成全区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资金收缴、支出监督检查工作,并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
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做好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印发《关于金普新区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和开展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要求,2018年新区财政金融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度财政安排的25个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对新区各预算单位绩效理念的树立、支出效益的提高和绩效结果运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是贯彻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财政金融局内部控制委员会研究决定,2018年11月至12月,在局属5个部门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此次检查,根据内部控制相关监管规定,印发了《2018年财政金融局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通知》,由监督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局属各部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发现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从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内部控制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促进财政内部控制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
经过评估,局属各部门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较好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暂时没有发现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没有发现重大偏差,在有效性方面没有发现重大缺陷。
二是为全面推进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四、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要求,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财政部文件和市局要求,依据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报表和报告,对负责编制政府和部门预算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一是新区各预算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39户和44户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内容和时间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督促各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前整改完毕;二是各预算单位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能够按时依规公开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五、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
根据《大连市本级深入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75户全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抽取14户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2018年以来,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紧扣财政工作重点,根据《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财法【2016】7号)和《2018年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根据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的相关要求,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职权编制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二是根据《大连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大连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三是根据大厅之外无审批等相关规定,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事宜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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