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李家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新区“8·27”火灾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制定《大李家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李家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3日
大李家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新区“8·27”火灾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提升我街道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大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大安委传〔2021〕9号)及新区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凯旋国际大厦“8·27”火灾教训 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大金普安委办发〔2021〕55号)要求,结合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8·27”火灾事故为警醒,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抓安全监管措施落实,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违章作业,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孙世伟 大李家街道党工委书记
安 坤 大李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占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孔繁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斌 街道纪检书记
葛 颖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大维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思源 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 员:刘希民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甜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树坤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朱 娴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兰关军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淑娟 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关勇杰 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闫立国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栾 峰 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叶满存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华运春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汪 弦 综合执法队队长
滕 斌 元盛集体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朱玉龙 正明寺边防派出所所长
王树坤 得胜派出所所长
孟繁斌 金石滩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连江 大李家村党委书记
王瑞财 正明寺村党委书记
曹作敏 城子村党委书记
王寿奎 石槽村党委书记
李 栋 新建村党总支书记
南 极 盘道村党总支书记
李乾武 太山村村委会主任
滕毓刚 青云村党总支书记
牟福国 大岭村党总支书记
郭晓敏 龙台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希民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动的协调调度、统筹推进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新区安委会“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范围覆盖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海洋渔业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整治任务
要在做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攻坚任务的基础上,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海洋渔业安全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对涉及煤气、爆炸性粉尘、涉氨制冷、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区域,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覆盖检查。
五、重点内容及任务分工
1.消防安全。要重点检查三级列管单位和兴和园小区消防设施配备运行情况,检查小区逃生通道是否畅通。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配足配全消防检查、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是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使各类人员达到防火检查、巡查能发现、会解决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会操作设备设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定期检测自动消防设施,及时维修系统故障,确保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是否配齐消防器材并要求各类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人员会熟练操作。(责任单位:金石滩消防大队、正明寺边防派出所、得胜派出所、各村、社区、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2.城镇燃气。要重点检查燃气管线占压问题,要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酒店、商户、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商业用户和学校、医院、敬老院、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其他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落实相关燃气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重点排查商户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道及设备情况、燃气设备设施是否存在隐患、是否配备燃气报警装置等情况、是否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等情况。持续开展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情况排查,对燃气企业开展居民用户入户安检记录,检查企业安全宣传工作记录等进行查验,确保企业有效开展居民燃气用户安全检查。(责任单位:街道综合执法队、正明寺边防派出所、得胜派出所、得胜市场监督管理所)
3.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审批程序、防范措施等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储罐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评估;检查危化品出入库登记是否完整;检查危化场所员工是否熟悉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检查危化场所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是否制定风险源、关键岗位防范管控措施。危化品专项检查、国家巡查、省督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4.工贸领域。重点排查涉及粉尘爆炸作业企业的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按标准规范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重点整治金属冶炼企业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违法违规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问题。(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5.交通运输方面。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安全检查,加大对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包车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复学复课后的交通安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客运船舶超抗风等级、雾天违章航行。(责任单位:正明寺边防派出所、得胜派出所、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
6.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检查。对建筑起重机械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产权登记、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拆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等情况。整治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街道综合执法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7.油气管网、危化品管网、燃气管网方面。对有关单位履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义务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企业做好日常巡检、宣传、应急预案制定、专业应急管理、抢险设备配备、管线相关区域内施工联合审批等工作进行检查。以化工企业、气体充装站和涉氨制冷等企业为重点,重点检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定期演练、注册登记证、定期检验、加贴检验标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燃气厂站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厂站、设备、设施,坚决关停,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综合执法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8.民用爆炸物品。整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责任单位:正明寺边防派出所、得胜派出所、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9.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自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技术档案情况;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设备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压力容器本体是否完好和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气瓶充装站(包括汽车加气站)气瓶充装许可持证率是否达到100%。坚决杜绝充装超期未检、报废、翻新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得胜市场监督管理所)
10.海上作业和海洋渔业方面。开展渔业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检查渔船船东、船长的渔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船东、船长进行海上求救、安全避险技能等专项培训开展情况;检查安全警示教育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要坚决制止海上渔船超载、超员、超航区、超风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从事涉渔生产的“三无”船舶开展整治,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渔港监督管理站)
11.森林防火。重点排查森林防火区域各项防护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坟有人守。(责任单位: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12.其它行业领域。各科室、村、社区要依据部门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内出现的其它方面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各类事故发生。
六、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改。(9月11日-9月15日)
依照街道下发的排查方案,各部门、村、社区开展动员部署,并督促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督促各区域、行业企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大排查大整治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开展本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并定期将自查自改情况及时报送各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部门。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9月10日-12月15日)
各单位、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实施暗查暗访活动,持续深入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深查问题、深挖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12月16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本轮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报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动员。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对当前街道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有清楚的认识,勇于担当、主动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充分利用媒体监督作用,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企业。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实施联合惩戒,结合9月1日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重拳出击,有力打击震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统筹兼顾,清单管理。要将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和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日常执法检查活动有机结合,分类实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一标准,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统一汇总报送数据。按照“隐患动态为零”的原则,动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确保各项隐患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四)加强调度,周报信息。各部门每周三下班前将上一周的整治情况报至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至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12月30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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