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树辖区务工人员陈某在船上作业时,由于海上风浪太大,船过于颠簸,船上缆绳将其左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割伤。船员陈某与船主于某双方就劳务期间工资,医药费及赔偿金产生很大的矛盾。
船员陈某家境贫寒,为家庭生计,陈某迫切想要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双方都有些不理性的言论。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杏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多次约谈双方,稳定双方情绪,做了大量工作,最终以船主于某一次性支付陈某工资一万二千元,医药费一万元及赔偿金三万六千元达成和解。杏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成功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有效的维护了基层的稳定,用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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