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大连金普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大金普法治建设委〔2023〕8号)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四张清单”;内部执法监督与外部执法监督相结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跟进落实。2023年10月16日,我局被评为2023年大连市生态环境实战比武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一等奖。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一)坚定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局长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发挥第三方评估的重要作用,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做好应对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的充分准备。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
3.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全面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共105人参与学习和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应用。制定《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计划,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组织集中法制培训4次,参加市局组织法制培训4次,通过培训,全体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4.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要求,完成执法证件清理,共回收执法证件2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做到应考尽考。
5.加强队伍建设。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执法队伍情况专题调研,针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空编严重,执法力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区编办。鉴于当前生态环境系统已实行垂直管理,分局属于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将认真按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开展。
(三)全面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做好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优化升级,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落实“一网通办”改革各项任务要求,做好“只提交一次材料”事项清单认领工作;组织编制完成我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对外公示并进行自查整改相关工作。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环评审批项目147个,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8家;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排污许可发证398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306家。
7.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严格落实《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法定期限内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行政服务窗口公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制定《金普生态分局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规范用语、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设备及时上传专人负责。截至12月26日,本年度立案126件,下达处罚决定98件,下达处罚决定金额400.43574万元,罚没款入账318.855582万元,组织听证6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全年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线索8件。
8.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开展大气、水、危险废物、畜禽养殖、海水养殖等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稳定。同时,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的执法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截至12月底,不予处罚决定7件,减轻处罚案件3件,涉及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加大法制审核力度。贯彻落实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执法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复议诉讼应诉等涉法事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局法治化工作水平。我局承办的处罚案件在下达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前都由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专业律所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后方可下达相关文书,提高了案卷质量。
10.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针对市局考核结果和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改正。
11.配合完成市人大环境保护“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金普新区点位)调研,高质量完成5个点位前期调研及迎检工作,市人大调研组对新区落实“一法两条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12.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新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完成年度生态损害案件筛查并将生态损害赔偿改革进展录入报送系统,同时线下推动相关企业陆续启动索赔程序,开展生态损害鉴定评估。
(四)积极推动法治化社会治理,助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环境问题
1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部署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整、准确、及时报送评价结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信息全部在相关网站及时公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4.依法受理和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按照“最多访一次”要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环境诉求,着力减少重复访,2023年,执法队受理12345、12369、8890等信息平台各类信访投诉2263件,处结率100%;上报领导包案案件16件、领导下访案件12件,办理金州、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案件4件、受理群众来信举报10件、受理国家信访局转办案件23件,均已按时处结。
15.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今年共举办企业普法培训16场,重点对中小机加工企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培训,覆盖全区760余家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印制《大连市畜禽养殖条例》宣传册向广大畜禽养殖户普法宣传,提高行政相对人遵法守法意识;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题宣传,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执法过程中派送宣传资料200余份,倡导企业诚信守法。利用《中国环境报》《大连日报》、“大连微环境”等媒体平台,做好我局相关政策和举措宣传解读,全年在《中国环境报》上发布行政信息20件。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面不够;谁执法谁普法有待加强,普法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是全过程记录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质量均有待充实和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抓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各项具体工作制度的落实。根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依据行政处罚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行政处罚内部流程。
三是深入抓好环境普法工作。着手抓好网上学法考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公务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社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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