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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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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8日,巡察组向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察整改部署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等方面工作。成立了中心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部门正职领导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2020年9月18日,召开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制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完成时限。之后,相继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履行综合服务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方面。

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建立对公证处有效的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同时加强对公证处的日常监管。
二是建章立制,定岗定责定流程,对于“局”“馆”一体模式,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汇报,加快推进“化学反应”。

三是系统制定党建、业务、会议等规章制度,召开中心党委会对各项制度进行逐项研究议定,正式印发各部门落实执行。

四是中心党委召开中心第二轮中层干部选任工作部署会议;开展了第二轮中层干部选任工作。

五是中心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党委会研究落实《关于新区区直机关纪委设立意见》文件要求,向新区机关工委上报《关于召开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员大会的请示》,提出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待机关工委批复后,再按照要求,召开中心党员大会,成立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心召开党委会研究落实《金普新区党政机构共青团组织设置意见》文件要求,着手建立中心共青团组织。2020年9月18日,区团委同意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申请成立团委及选举办法,9月22日,中心召开第一次团员大会暨团委委员选举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3人,随后召开中心团委委员第一届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书记。

2.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是制定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与主管部门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具体业务领导科室及联系方式,建立更加高效、快捷、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向新区编委报告运行机制工作情况。

二是诉求中心依据承办单位的需求,为部分承办单位搭建“三级平台”;对分拨不下去的诉求件,协调营商局上报管委会推动落实,并作为常规工作机制长期执行。结合“中梗阻”专项整治,及时上报纪工委和机关党工委,督促整改。向办结率低的单位主要领导下发《督查专报》,提出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三是加大招商力度,确保完成招商任务。召开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全员招商引资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招商任务。召开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全员招商引资培训会议,增强招商工作水平,编发招商活动简报,通报招商进展情况。

四是完善餐饮保障监管流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实地演习。

五是加强管理,严把准入关。凡供应商无“两证一照”,将不被纳入采购单位名单。

3.在“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是中心党委组织专题会议开展学习,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是通知各内设(分支)机构全员学习落实新区党工委关于“1+9” 系列文件,传达中心党委研究部署制定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中心《事业单位章程》,明确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本单位工作,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四是中心2020年6月19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规则(试行)》,按照集体决策规则,规范会议程序。

五是中心党委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后发表意见,并落实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

4.在“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偏弱”方面。

一是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对各内设(分支)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金普新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1年报告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会议研判工作形势、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中心加大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宣传力度,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信息推送。(经统计:2020年6月30日—2021年1月31日,宣传的信息244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139条,占比57%。)

三是对中心所有在职党员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组织各支部对在职党员进行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利用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宗教政策进行宣传。

(二)关于“推动金普综合服务工作新气象新作为新担当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发挥不到位”方面。

一是中心各内设(分支机构)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每年坚持开展对机构改革、综合服务、对口业务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并上报调查报告,为中心党委提供决策支撑。

二是强化担当,印发工作要点,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和指导,下发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是按照新区信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各部门、各街道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参与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探索金普网站、抖音号等新媒体手段,宣传信用工作。2020年9月起,每月报送1个宣传视频。

四是深入研究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中各项活动内容的要求,明确落实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更好地取得工作实效,避免搞“上下一般粗”的懒政怠政问题。

2.在“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中心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党委会对《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进行深入学习、研究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中心实际,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深入研究并加强作风建设工作。

二是更新办公室标牌和档案馆一楼大厅指示导引标识。

三是完善便民服务配套设备设施的配备,提升服务水平。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纪律和规矩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中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一是每年上半年中心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并做年度工作部署。

二是每年至少召开1次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大会,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制定中心廉政谈话制度,每半年至少谈话一次,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廉政报告。

四是对中心公务车加油卡进行集中管理,要求涉事5人对问题进行再认识,并做出检讨。

2.在“内控制度管控不严”方面。

一是对56辆车辆进行重新梳理,建立相关台账,对符合销账条件的车辆报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进行销账处理。

二是完善《餐饮保障部采购管理规定》,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管理,制定公共机构水电暖节能管理制度,机关食堂每月存餐卡费,微机打印缴费凭证附后。

三是开发区机关食堂的会计凭证每日做到各种原材料分开记账,日清月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约束,筑牢防线。制定《中心工会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带头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工作。

四是重新制定《车辆维修申请单》,规范维修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置。

五是组织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公证人员出现场必须报备行程,如需实报实销,必须提供票据,办公室人员核实后予以报销,杜绝出现不合规报销打车费等情况发生,加强差旅费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标准核销费用,将不合规报销打车费、高铁票超标准部分金额以现金形式全部退回至单位账户中。

六是在充分保障机关食堂运转的前提下,积极与财政及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整改。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深入,党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方面。

一是中心党委每年年初开会研究讨论制定中心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党建制度和考核方案。组织机关党务和各支部书记、党务专干的培训,责成相关党支部积极整改。

二是已严明发展党员大会的工作程序,纠正工作错误,完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和支委会会议记录,向全体党员公开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2.在“党内政治学习质量不高”方面。

一是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4项党内法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及时记录学习纪要,中心组成员认真记录学习笔记。

二是责成保税等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责成综合部等5个党支部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组织党员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3.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认真”方面。

一是制定中心《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召开会议。

二是制定《中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落实,中心综合部每季度末进行抽查检查。

4.在“‘未巡先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落实《关于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对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全面落实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对标对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深化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推动综合事务服务事业长足进步。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发挥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努力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新区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谋划和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着力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加强干部管理为切入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打造“综合服务”品牌形象。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加强档案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积极努力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履行职责做出贡献;编印《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2020年党史大事记》,出版发行《中国共产党大连市金州区历史》;参与城运中心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数据的归集工作,加强网站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加大探索“信易+”应用场景力度,加大诚信教育和宣传力度;努力开创管理服务、餐饮保障、市民诉求、公证服务、政研等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金马路199-8号,邮政编码:11660;联系电话:0411-87576587;电子邮箱:zhswfwzx@dljp.gov.cn。          



                   

责编: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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