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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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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4日,巡察组向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城建中心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察整改部署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等方面工作。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部门正职领导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召开了7次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围绕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制定了《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工作中,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定期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抓好落实。
   二、务求整改实效,推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新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项目浪潮年’活动开展不力”方面
   一是中心对招商工作作出具体任务分解,由中心领导带头,责任到人,统筹推进。
   二是截至目前,完成招商活动10次,宣传推介3次,领导会见2次,储备项目6.5个,项目服务5个,到位省外内资3.13亿元,到位省内市外0.3亿元。
   2.在“‘店小二’作用发挥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针对类似问题在后续的项目中,采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企业信息,作为企业章程补充证明材料核对企业性质,为企业办理“直接发包”和“直接发包承诺书”提供便利。
   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加深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研究,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发挥好“店小二”作用,2020年9月8日又增加利用上市公司核查企业信息,拓展核对企业性质渠道,为企业办理提供便利。
   3.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具体工作进展的动力不足”方面
   一是协调相关部门确定按照项目建设当时的规范标准完善相关手续,如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
   二是手续办理采用线下办理予以完善。
   三是积极建议管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动迁房产权办理采取容缺受理,已得到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采纳。
   4.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力度不大”方面
   一是经梳理统计,得胜动迁住宅一期工程、开发区第七中学完善工程、小孤山动迁房B、C区工程等多个项目已竣工验收。
   二是对于尚未完善前期建设手续的7项工程,与住建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在消防审核、审图办理、网上填报、先批后建免于处罚等问题积极沟通,已得到初步解决。
   三是对于完善建设项目决算及延时手续事宜,涉及财务决算问题,经中心质监部门与项目建设部门密切沟通,已与区财政局拿出初步解决办法。
   5.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不力”方面
   自2020年10月30日起,在不动产预售登记环节及不动产交易环节采取“前事不清、后事不办”的办法,对欠缴的开发企业予以限制,促使其尽快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6.在“财务统一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针对“发票名头为原参改单位,非城建中心的名头不符”问题。经查,我中心于2019年8月19日,向大连金普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一份《关于发票名称的说明》,对办理业务开具发票名头时沿用原单位名称进行说明,得到财政部门认可。
   二是针对“购买打印机配件发票内容不明确”问题。经与业务部门经办人联系,购买的配件为理光复印机网络接口模块,其经办人和部门领导已签字确认。
   三是针对“发票金额和明细不符”问题。经查,实为一笔业务,应付费用总计6300元,2019年9月支付时支付了3300元,发现错误后于10月重新补充支付3000元。
   四是针对“报销远郊差旅费”问题。根据我中心印发的《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远郊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销退转军人培训期间的远郊差旅费。
   五是针对“检车费没有车牌号”问题。已与存在该问题的物业事务部联系,经办人已提供车牌号并签字确认。
   六是针对“修车费用没有明细”问题。经与存在该问题的工程质量监督部经办人联系,已完善修车明细。
   7.在“中心各职能部门业务融合不够”方面
   在全面系统梳理中心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中心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以强化各部门间的融合、形成合力,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为目标,在招标及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心各部门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
   二是细化了工作流程。
   三是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
   8.在“部门之间工作统筹协调不够”方面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尽量减轻管理服务对象的迎检工作负担。
   二是围绕建筑工程服务保障领域,充分融合工程质量监督部和工程安全监督部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提升工作效率。
   (二)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9.在“‘未巡先改’自查整改走过场”方面
   一是制定全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
   二是认真做好学习登记。
   三是制定并实施《城建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四是成立“城建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五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发言人”年审报备制度。
   六是坚持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归集档案资料。
   10.在“理论学习搞敷衍”方面
   一是规范《党建工作月份学习计划表》。
   二是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适时参加各支部组织的党课党日,及时点评指导组织交流。
   三是定期对各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开展检查。
   11.在“微信群部署工作有交叉重叠”方面
   一是合并工作内容重叠的微信工作群。
   二是建立和使用工作微信群规范化,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严控非必要工作微信群的建立使用。
   12.在“深入调研不够”方面
   一是对调研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并撰写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的举措报中心党组备案。
   二是截至目前,已向中心党组备案调研报告6份,各部门正结合各自实际将调研成果充分运用至业务工作之中。
   13.在“解决基层民生难题不积极”方面
   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中央补助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对16个小区、66.63万平方米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将根据新区统一部署,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及征求居民意见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改造,做到能改尽改。
   14.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力”方面
已指导业主委员会和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依法依规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在按物业管理项目逐项交接。
   15.在“日常管理督查不够,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一是中心制定《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考勤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并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中心每月对上月各部门办公人员的日常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不定期抽查。
   16.在“业务管理不深入,工作开展不彻底”方面
   一是业务部门的2017年至2019年票据已装订完毕。
   二是中心已制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并对照工作分工,由相关责任部门完成对固定资产实物全面深入盘点清查的工作。
   17.在“分支机构人员疏于管理,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了《城建中心派驻机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结合身边案例于6月12日召开全体党员警示教育大会。
   三是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于10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内设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三)关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思想解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深不细”方面
   中心在2020-2021年度供热服务保障期间,从中心内部抽调部分人员与供热服务部业务骨干,组成供热督查组(共计33人),对供热服务企业开展常驻检查,全面掌握供热运行日常实际情况,保障新区供热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19.在“横向协调不够”方面
   为加快推进应急维修方案的实施,中心积极协调住建、财政及各街道,于2020年8月份已组织完成设计、监理、维修队伍招标。中心内部完成具体操作流程的细化出台,已严格按照流程接收街道申报的应急维修项目,并进行审批实施。截至2020年10月底,组织实施完成应急维修项目12项,投入资金约450万元。
   20.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中心已完成对全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情况摸底,覆盖了89个小区,1773栋住宅楼。
   二是中心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
   21.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方面
   已制定《关于开展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大金普建管服发〔2020〕22号),并按方案要求对原参改单位历年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一是对原将收入、支出挂往来款项的,可以确认为收入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二是对长期挂往来款项的预付工程款,未竣工决算的,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已竣工决算账务未及时处理的,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是对历史遗留的属于应上缴的非税收入款项的,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是对单位和个人欠款组织催收、限期归还。
   五是属于往来代扣款项的,经核实后作相关处理。
   六是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往来挂账的,完善手续、结清账务。
   七是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或合并、注销、破产等原因形成的往来款呆账、坏账,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核销。
   22.在“复杂问题未妥善处理”方面
   一是根据《金州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金财发〔2011〕1号)、财政局2018年7月向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复函意见,委托大连大开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心所属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名下的位于金州区中长街道的办公用房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已行文上报财政部门,待批复后到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租。
   二是根据《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大金普建管服发〔2019〕42号)文件要求,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批,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23.在“亟需提升效率问题解决不力”方面
   一是参照新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升级办公系统的做法,已与新区信息中心提出使用其虚拟服务器的需求。
   二是已向管委会申请采购安装OA系统并获批准,下一步将按照新区管委会统一安排有序实施。
   三是截至目前,已与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公文网上转办端口的对接工作。
   24.在“开拓创新、先行先试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需要增加平台操作模块的请示已获管委会批准。
   二是中心已根据业务需要与软件公司对接,着手开始软件设计,并有序推进后续工作。
   25.在“新技术学习使用不充分”方面
   深入研究业务职责,提高新技术的使用水平和效率,组织学习电子招标技术,聘请电子技术专业人员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结合项目对工作人员进行电子化招标技术培训,于2020年7月29日松木岛净水厂至复州湾街道中心区自来水主干管线工程项目施工(一至四标段)、2020年8月18日大连金普新区大窑湾街道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开标时聘请电子技术专业人员前来指导招标代理进行项目开标、评标电子化流程操作,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跟进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掌握和运用电子化招标技术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开标结束后,电子技术专业人员进一步对电子化流程进行讲解,加强工作人员对电子化流程的熟练度和准确度。
   26.在“项目检查验收方面程序简化不够”方面
   取消不必要的验收程序及相应材料。
   一是现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已不需提供决算书。
   二是取消拉拔检测复查工作。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7.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中心于6月12日召开全体党员警示教育大会。
   二是中心党组于10月29日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内设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中心党组于10月29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
   28.关于“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理论学习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均及时撰写了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
   29.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中心已制定了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起草了四个季度的意识形态领域研判报告,并于2020年6月19日和12月28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
   30.在“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方面
   制定并实施《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界限。
   31.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制定并实施《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界限,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32.在“民主推荐程序未落实”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二是在“‘7·22疫情’防控优秀集体和个人”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方面工作,均在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议定。
   33.在“中心党组监督指导不到位”方面
   一是专门成立城建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建工作。
   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落实“四有”、“六上墙”,统一配备发放“三会一课”记录本。
   三是坚持机关党委办公室监督和指导作用,参与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及时指导、宣传和交流。
   34.在“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方面
   一是截至目前,中心各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51次,党员大会48次,小组会38次,党课22次,党日54次,其他活动18次。
   二是班子成员均到分管部门讲党课。
   35.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一是落实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并做好登记建立档案。在10月29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间开展了谈心谈话。
   二是中心各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51次,党员大会48次,小组会38次,党课22次,党日54次,其他活动18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城建中心党组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对标对表,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深化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推动中心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能力长足进步。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中心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与水平。围绕新区党工委“项目服务年”活动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着力研究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意识
   强化中心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对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力度。加强横向协调能力,提高服务意识,加大思想解放力度,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加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主动性,提高解决民生难题的工作效率。
   (三)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内容和程序。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住建领域服务保障建设
   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住建领域服务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管理,开创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推进“两先区”建设、率先实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10号,邮政编码:116600;联系电话:0411-39204349。

责编: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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