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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金普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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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金普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8日,巡察组向金普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民政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大连市金州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大连市金州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大金委发〔2018〕1号文件)和《关于专项巡察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的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把上级精神领会深入,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9月15日前,初步形成了整改方案;9月17日、9月24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最终确定,新方案中的整改措施更加实际,整改要求更加严格。及时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中心分管领导为组长、以所属各机构党政负责人、中心党务专干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方案审核、修改,文件制度的研究、讨论和决策,巡察整改材料的审核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上传下达和材料上报等工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严格遵照反馈意见要求,深入细致的解读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按照流程图、时间表执行整改任务,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金普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对照检查,从主观上加深认识,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制定了《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不够,改革融合‘化学反应’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组织婚姻登记处、残疾人服务中心、殡仪馆进行政务公开制度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制作3000份《民政业务信息宣传手册》,向各街道、各相关单位、中心各服务窗口进行了一次集中投放,并将手册电子版在“殡葬管理工作通知群”和“为民之政”微信群进行宣传和转发,使群众对民政业务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有了深入了解,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组织窗口单位开展专题教育,强化窗口人员的服务群众意识,规范文明服务用语;殡仪馆在各个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电话信息,婚姻登记处利用“好差评”系统监督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每月统计窗口服务人员的被投诉情况,对群众投诉较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等方式,有效改善了中心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2.在“民生保障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一是安排一名中层正职干部负责救助站具体工作;召开党组会研究形成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分配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制,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分工负责,进一步正规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秩序,提高了工作的组织执行力度。
  二是在2020年9月底前召开的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形成每季度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等全面工作的机制,加大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正规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秩序。
  3.在“推动重点工作动力不足”方面
  一是完成中心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选任工作,通过干部选任优化人员配备,明确各所属机构负责人,推进中心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为借调人员下达正式任命;合理调整现有编制下的人员配置,结合工作实际对综合部、殡葬工作部两个内设机构进行定岗定编,有效解决机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对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未按规定进行报备的万元以上支出进行补充登记;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资金审批使用报销流程权限暂行规定》,严格落实1万元以上开销报备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资金审批使用报销流程权限暂行规定》,解决预算资金审批使用方面“有令不行”的问题。
四是2020年10月上旬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明确中心全员招商工作要求,将全员招商指标进行重新分配,以文件形式明确全员招商工作主体责任,推进中心全员招商工作落实。使中心在2020年度全员招商指标完成上,较2019年有明显提高。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方面
  组织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教育;开展“慵懒散”专项整治活动;明确在总结和汇报工作过程中,严格施行相关材料汇报人、中心层面审核人签字负责制度。有效克服中心及所属各机构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现象和问题。
  2.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一是通过将中心领导干部的办公模式改为集中统一办公并严格考勤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定期审阅机关考勤记录等方式,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考勤制度的整体氛围。
  二是调取2020年9月—11月三个月考勤打卡记录,对不按规定时间签到打卡的机关工作人员进批评教育;每月底公布考勤记录,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打卡人员进行约谈,限期改正,进一步正规考勤秩序。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偏于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展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任务分解和班子成员分工,形成相应的材料;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专干培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总体落实质量和落实水平。
  二是责令残疾人服务中心、金州殡仪馆、婚姻登记处、殡葬工作部、社会福利院开发区分院5个党支部重新撰写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材料,纠正“相关违纪问题没有进行剖析反思”的问题;明确要求党组成员从实际出发,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分析研判质量;以文件的形式向各支部提出具体要求,要将材料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客观实在的写出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的实效性。
  三是制定方案计划,对所属各党支部前三季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党组研究形成“每次检查考核所属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时,明确指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的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了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正规性。
  四是制定下发民政中心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机制。
  2.在“一些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严格按要求执行各项财务报销制度,特别是在公车修理报销过程中,附维修零配件、维修工时等明细内容,明细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报销,进一步正规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各类问题。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找出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印发殡仪服务业务工作人员、社会福利院员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等廉政风险较高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责任制度;以向应街道敬老院骗取上级财政拨付五保集中供养资金问题和其他廉政问题为例,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是召开会议,对主要业务、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部署;明确提出“在每年的年度计划中都要明确各项工作措施,不能只提方向,加入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要求,强化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的核心作用。
  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民主集中制规定要求和党组会议流程的学习,要求党组成员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中心党组会议流程。
  三是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下发文件要求中心党组及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集中学习,开展学习研讨;对于上级有明确要求的内容要及时组织学习研讨,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思想建设、政治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4个专题开展学习;学习上级关于理论学习的有关要求。理论学习的全面性得到提高,思想建设的实效性得以增强。
  2.在“组织建设不够严和实”方面
  一是对2020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形成每年年初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本年度党建工作的机制,使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更加严格。
  二是责令残疾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殡仪馆3个分支机构党支部书记重新上交前三季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责令殡葬工作部、综合部(核对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和金州殡仪馆5个党支部认真总结前三季度党建工作,部署第四季度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专干培训,使中心各党支部书记、党务专干抓党建、完成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召开党组会,制定完善党建日常检查和综合评价制度,中心层面组织开展的各项党建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每年年底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方案,按方案进行综合考评,使党建工作抓在日常、管在经常得到落实。
  四是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和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责令综合部党支部整改“三会一课”制度缺失、召开组织生活会不严格问题;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专干培训,使各党支部抓党建、完成党务工作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五是在中心中层正副职干部调整完成后,及时完成残疾人服务中心党支部的人员调整,研究形成在人员调整任命下达后一个月内完成党内职务调整的制度机制,使中心的党务工作秩序更加正规。
  3.在“未落实巡察‘未巡先改’工作要求”方面
  2020年11月中下旬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大连市金州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大连市金州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大金委发〔2018〕1号文件);结合“慵懒散”专项整治活动,下发文件,要求中心各机构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未巡先改”工作制度,做好各类问题隐患苗头的自查排查,每季度按时上报本机构自查问题整改台账,全体员工更加了解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未巡先改”工作制度落实更加深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民政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契机,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各项工作,致力建立、形成和完善制度体系,并在制度体系下合规运行。虽然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成,但各项制度机制仍然在不断的形成、完善和改进中,中心党组将紧盯以往问题,持续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能力建设,力争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中心党组作为民政中心的决策机构,作为巡察整改问题落实的领导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意识,全面承担起中心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中心党组织全面建设为抓手,带领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促进民政业务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坚决杜绝“得过且过”的思想,以一贯之的把制度落实下去,以制度机制的落实促进中心持续合理化、正规化发展,不出问题或者少出问题,使中心的全面建设走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立足自身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以服务新区两先区建设发展为目标,以各项工作的实绩考核指标为遵循,以此次巡察中形成的制度机制体系为蓝本,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不断完善和形成新的制度机制,健全中心的制度体系。
  四是持续开展“未巡先改”工作。按照“未巡先改”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中心及所属各机构要严格落实自查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苗头,及时整改处置,防止小问题变大。以常态化问题整改推进单位建设全面发展,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这一中心思想,以创新化手段和模式,引领中心所担负的民政业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更好的为新区群众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226号国税大楼5楼,邮政编码:116100;联系电话:0411-39301886,39301878;电子邮箱:jpxqmzzx@163.com。



责编: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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