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7月18日至9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标对表。海洋发展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部署会等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部署。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细化整改方案,以制度规范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率先垂范,落实整改责任。海洋发展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履行主要领导责任,扛起整改落实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扩大巡察效果。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真正做好巡察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不断提高治理效能。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海洋发展局党组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不到位,谋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1.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
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向海经济”等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及“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海洋强市”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新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及时学习研究。
2.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谋划不够。
一是完成《大连金普新区海洋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并在此基础上谋划编制十五五规划。二是开展海洋经济数据统计工作,2024年,新区全年实现海洋主要产业生产总值505.3亿元,同比增长6.1%;完成水产品总产量47万吨,同比增长5%。
3.统揽全局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站位不高
一是针对《大连市海洋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并建立每季度沟通协调调度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二是加快“蓝色粮仓”建设,积极争取区级资金配套。2024年完成增殖放流中国对虾苗种7.11亿尾、三疣梭子蟹苗种1178万粒、褐牙鲆苗种141.3万尾、许氏平鲉苗种51.2万尾。开展风险抽检146次,严格落实各项惠渔补贴政策,完成水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助推建设大连现代海洋城市力度不够
4.海洋产业结构亟待升级。
一是发布《金普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订)》,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养殖环境承载力,优化调整现有水产养殖布局。二是落实项目建设三项机制,成立金普新区海藻行业协会。三是主推海水池塘海参生态养殖技术,全年进行技术指导70余次。四是为科技企业提供助力,2024年,新区共5个涉海项目获得上级立项支持,为企业争取研发资金支持1700余万元。
5.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存在不足。
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引进,引导社会资金加入,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建设和扩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模。二是组织专家评审会,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通过验收。三是进一步开辟人工鱼礁、底播增养殖、深水网箱等多种类型海洋牧场建设,加强增殖放流等资源养护措施,实现由“海养人”到“人养海”的转变。
6.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迟缓。
加快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已完成2024年度项目建设内容,达到中期建设预期效果并通过大连市组织的省级中期评估及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中期评估复核。
(三)履职尽责有欠缺,监管责任落实打折扣
7.海域海岛监管存在短板。
一是制定《新区海域网格化监管月度任务清单》,建立“月调度、季考评”机制。二是加强村集体海域发包相关政策宣传指导,按照《金普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的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发包。三是对14个海岛开展生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处置。
8.渔船管控存在漏洞。
一是启动新区渔港渔船专项整治行动,对渔船开展第二轮排查。二是重新梳理脱检渔船并实时整改,建立《金普新区超期检验渔船明细台账》,通过公示、微信方式提醒渔民群众及时申报船舶检验。
9.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存在失管失察。
一是出台《金普新区渔港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渔港、渔船专项行动。二是制定《新区三级包保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区海洋局、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人职责清单。2024年第四季度渔船召回响应效率明显提升,未再出现超时召回案例。
(四)工作作风建设存在短板,日常管理不严不实
10.担当作为有欠缺。
一是加快梳理审批业务流程,加强审批档案管理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建立局督办制度,保证每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
二是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海域使用权审批、收回、续期等各类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11.行政审批效率不高。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环节,明确海域使用权证各环节办理时限,建立审批进度跟踪机制,及时提醒申请人和审批人员。二是全面启动养殖证办理工作,协调新区营商局推动不动产权、水域滩涂养殖证“两证同办”。三是开展对新区所有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企业(业户)、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养殖生产企业(业户)摸底排查和登记,并做好政策宣传。
12.工作落实浮于表面。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海洋发展局公文提醒、督办制度,做到公文到期前及时提醒,保证文件办理、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13.日常管理不严格。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实现“全员纳入、全程留痕”。二是修编《执法船艇出海巡查记录表》,参照市级标准出台《执法船出勤与伙食补贴管理办法》。三是对办公区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偏软偏弱,廉政风险防控有缺失
1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
一是按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工作部署。二是落实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15.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2024年民主生活会前,完成各项谈心谈话。二是结合平时考核谈话、任前谈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做到“四必谈”。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16.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一是召开海洋发展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海洋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海洋系统敦促整改大会、金普新区海洋系统全体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二是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教育相关精神。三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利剑护碧海》、《执法“蝇贪”》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同志进行“一案三说”警示教育宣讲。
17.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印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财务管理办法》、《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进行明确要求,有效增强内部管理。二是完善《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避免产生采购项目档案不齐全,不规范问题。三是制定《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内控管理方案》,确保发放工作符合规定。四是完成固定资产划转工作。
(六)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
18.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认真。
坚持一把手带头抓党建工作,制定《2025年新区海洋发展局党的建设工作暨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方案》,传达学习上级对于党建的相关工作要求,总结2024年局党建工作,对2025年局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19.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开展工作。二是畅通选人用人渠道,启动面向海洋发展事务服务中心调任2名公务员的工作。三是联系大连海洋大学老师对我局开展海洋、渔业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四是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议事决策,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20.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偏差。
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规范民主评议程序,成立督导组全程督导党员评议工作。三是组织各支部开展《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七)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实不细,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1.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缺失。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协调调度,督促整改,保证巡察反馈问题能按要求进行集中整改并常态化保持。
2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制定并落实《金普新区催缴海域使用金工作实施方案》,收缴欠缴海域使用金452.48万元,保证海域使用金应收尽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深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党建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已整改的问题,确保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不反弹”。二是加大对海洋领域的科学规划布局,聚焦海洋发展的重点问题下大力气,加快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有效整合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健全完善监管体系,逐级压实责任,强化海面巡逻执法,坚决防范新违规用海发生。三是加强渔业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守牢安全底线。推动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一是从工作制度中查找短板弱项,持续深挖细查制度缺陷。结合现有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抓好执行落实,切实用制度管党治党、管人管事,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新制定制度的贯彻力度和跟踪问效,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每一条制度都科学、合理、实用。三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情况与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纳入督查督办,跟踪督查问效,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提升制度执行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7182876;电子邮箱jpxqhyf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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