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政治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政策理论学习不够主动深入。
1.丰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关于印发<中共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党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的通知》,充分聚焦财政、金融领域,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管理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
2.主动增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次数,在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加入《中共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党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分工表》,每月均进行交流发言。2025年2月份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对指导性文件开展学习,并进行集中研讨。
(二)落实预算管理政策措施不到位,精细化管理存在短板弱项
一是预算编制执行不够精准。
1.对预算单位加强培训,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将预算编制相关文件、以及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易错点汇总成册,为各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提供基础。
2.通过财政大讲堂对局内专管员加强培训,明确部门预算上报数据需要与上年数据对比审核,发现疑点及时与单位核实基础信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3.下发《关于收回财政代编预算指标的通知》,将年底未执行代编预算指标全额收回,统筹用于其他重点支出,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益。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规定将未分解下达代编预算及时收回。
二是非税收入征缴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1.核实完善非税收入台账,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2.研究制定《金普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及对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及对账工作的流程、完成时限,以及非税收入台账格式。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完善。
1.为规范和加强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局内部预算绩效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试行)》。
2.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拓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计划制定渠道,准确把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提升绩效评价管理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征集重点领域支出项目,将上级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领域纳入绩效评价范畴。
3.开展202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做到绩效自评“全覆盖”,并扩大绩效抽审覆盖面,坚持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流程,实现全流程审核。其中:督促提高各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质量,对自评结果与抽查结果差异较大的项目支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压减下年度预算。
(三)财务审核管理不严格,指导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会计核算不精准。
1.已制定培训计划,并于5月14-16日完成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培训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最新的财务政策和法规要求,具有极强的针对性。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加强发票审核,将各预算单位的全称及税号整理形成单位基本信息表,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在日常审核原始凭证时,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整理的单位信息进行检查,确保发票上的单位名称、税号与表内信息一致。
3.制定摘要规范模板,对现有保存的存在问题的纸质凭证进行手动修改更正,并加盖会计个人印章。
二是财政投资决算审核不够严格。
1.加强引导,提高认识。召开中心班子扩大会,就上述问题逐层传达至每名预算审核人员,剖析问题原因并举一反三,彻底起到警示和引以为戒的目的。
2.严把资料完整性、关联性审核。注重现场勘查,严格现场比对,确保现场实物与技术资料相符;中心安排专人进行询价,不定期更新了解建材价格、人工成本等数据,纳入评审系统作为审核依据,避免主观下浮或虚增。加强对新知识、新工艺的学习和培训,持续提高预算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
3.补充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新增风险点,科学研判,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研究制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核过程中需要调阅的举证材料,并严格落实。
4.建立与送审单位的“争议预沟通”渠道,对有争议的项目,需通过书面函件或联席会议协商确认。
三是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管有欠缺。
开展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2025年将财政重点领域项目监督检查与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采用账务核查、实地检查、临时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纠正一些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稳抓实不够,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没有利用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强化以案为鉴。2024年11月29日,局党组组织召开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利用本单位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利剑护碧海》,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内部制度修订不够及时。
1.2024年12月,对产业发展科和债务管理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现修订工作已完成。
2.为提高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控财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于2025年4月再次全面开展财政部门内控修订工作,为做好本次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关于修订财政局内部控制体系的通知》。2025年5月,对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控委成员等内容进行调整,现已完成《金普新区财政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和《金普新区财政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修订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全面规范、切合实际、注重务实、积极稳妥”的原则,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财政各项业务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组织全面清查原始票据工作,对于相关领导和经办人漏签字的原始票据全部补齐签字,同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相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如有违规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2.加强财务复核管理,强化纠错落实,形成有效纠错机制。在严格执行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对财务资料进行复核,从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等多渠道入手,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防范财务风险。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建工作较为薄弱
一是议事制度制定不严谨。
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上级文件和财政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厘清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工作规则的议事界限,研究制定《中共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工作规则(试行)》,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党建工作制度。结合财政部门党组织工作情况,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具体包括党建工作职责、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发展党员管理制度等内容。
2.将《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列入各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财政部门各级党组织学习,确保党建工作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党建阵地。
3.严格开展好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在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中,从严要求、从严把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会前以财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的名义下发会议方案和工作提示单,明确此次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特别是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在会前交由财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审核把关。同时,认真开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会上发放评议票结果,经局党组会议、财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后,向党组织书记个人下发《关于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通知》。
4.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学习。2025年4月,组织党务干部进行集中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等,重点对发展党员、入党申请流程等内容重点学习,明确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和责任,确保所有支委会记录、党员大会记录等档案符合要求,完整准确。
三是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欠缺。
1.将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纳入《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流程和要点。
2.严格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4年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从严要求、从严把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会前以财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政部门各级党组织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好理论学习、谈心谈话、互相批评、对照检查材料、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别是成立督导组,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全程督导检查。
3.组织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文件,财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书记与党组织负责同志开展一次提醒谈话。
(六)落实巡察和审计等监督整改责任力度不够,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一是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所反弹。
1.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纳入《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工作要点。
2.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将“三会一课”工作纳入财政部门2024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中,将检查结果形成《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报告》,及时反馈各党支部,并督促其完成整改。
二是市级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1.整改项目已按评估值完成账务处理。
2.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现行文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支出账务管理的通知》,规范“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明确“在建工程”转资产等账务处理工作时限及工作要点,并对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清理工作提出要求。
三是区级审计反馈的“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问题连年出现。
1.研究制定《金普新区关于加强定期对账工作的通知》,至少按季度生成对账单,与各预算单位按期对账。
2.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规范性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做好年末账务处理,规范预算单位科目使用,对各单位会计记账、会计报表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调整。
3.2024年部门决算已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编报,依托系统自动从会计核算模块中提取数据到决算报表中。年末决算时,加强各单位培训指导,研究制定《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编写《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注意事项》,针对部门决算审核中各单位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规范预算执行。财政审核从决算报表的正确性、编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等方面入手,采取“一般审核和重点审核”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审核方法采取人工审核与计算机模板审核相结合,运用好公式和模板工具,充分利用软件系统,全面审核数据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数据合理性,做到层层把关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修改,不放过任何一个审核盲点,确保全区部门决算报表依法合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1-87922915;电子邮箱caizhengju@dlj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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