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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金普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wendianke-001004001003-20220809-00299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布机构 文电科
生成日期 2019-06-17 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金普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大连市三级关于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务实推进金普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科技供给侧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新区转化应用,金普新区科技及“三创”工作推进组牵头起草了《金普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9年新区管委会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管委会名义印发实施。办法共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五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和“两先区”建设要求,完善政策环境、构建服务体系、搭建转化平台、创新体制机制,激励科研人员投身成果转化,支持中介机构推动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实施成果转化。
      (二)建设目标。《办法》指出,到2020年,通过建设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技术转移人才,融合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畅通技术转移渠道,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技术转移体系。到2025年,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全面建成适应新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
      (三)重点任务。此部分主要包含5个方面: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主动超前参与研发活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内企业合作建立研究院,支持企业申报建立国家、省市研发机构等。二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中科系、高校系、央企系和国际系优质资源对接,深化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引导高校为企业开展共性技术培训等。三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中介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利联盟,支持发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挥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金普工作站的作用,引进一批院士工作站及其专家团队,推进社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四是推进 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建立军地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建设 科技园,鼓励企业、高校组建科技 类协同创新平台等。五是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加强与上海对口科技合作,对接国际创新资源开展科技合作,积极推进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
      (四)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办法》强调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要完善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组织实施。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落实、加强投入保障、营造有利环境等4个方面,建立保障措施。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普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