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金普新区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管理
建立企业退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金普新区工业园区(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建立工业园区内企业退出工作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目录(第一批)》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8条,分别为文件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退出工作职责分工、企业退出的情形、退出程序、退出方式、以及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转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方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
四、解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金普新区工业园区(功能区)企业安全管理,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严守园区安全底线,对无法通过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退出。
二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应急〔2020〕84号)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加强园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管。
五、其他
《办法》有效期2年,期满执行失效。
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